宜春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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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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