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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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辽宁(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广西(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山西(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安徽(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云南(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湖北(音乐舞蹈类)、..

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辽宁(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广西(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山西(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安徽(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云南(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湖北(音乐舞蹈类)、江苏(美术类、音乐舞蹈类)、福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湖南(音乐舞蹈类)、山东(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科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其专业成绩可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
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省 份

科类

专业名称

层次

计划数

北京市

艺术(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声器乐、音乐表演声器乐)

本科

1

山西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1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30

内蒙古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2

辽宁省

艺术(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1

艺术(理)

设计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14

吉林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1

江苏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0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2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31

浙江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2

安徽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4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2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30

福建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3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1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16

江西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2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1

山东省

艺术(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5

艺术(理)

舞蹈学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5

艺术(理)

设计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36

河南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1

湖北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4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2

湖南省

艺术(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12

艺术(理)

舞蹈学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9

艺术(理)

设计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1

广西区

艺术(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5

艺术(理)

舞蹈学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2

艺术(理)

设计学类

本科

1

艺术(文)

本科

12

云南省

艺术(文)

音乐与舞蹈学类

本科

2

艺术(文)

舞蹈学

本科

1

艺术(文)

设计学类

本科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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