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1.合理确定录取控制线,录取过程中遇专业志愿与专业计划不平衡的情况,按省厅政策要求进行专业计划调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2.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3.当总分相同时,普通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三校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江西本科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