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农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模拟投档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最终录取比例为1:1。
第十二条江西农业大学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录取规则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或者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投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应文件中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英语专业、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班(环境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生物技术三个专业)、软件工程(英语方向)原则上要求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它专业建议按英语语种报考。
第十五条江西农业大学部分专业设置相关要求:
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英语方向)、惟义实验班、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班(环境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生物技术三个专业)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议具有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学校在江西省招生的高收费专业(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二个专业)和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班(环境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生物技术三个专业)分别单列招生专业组,设置不同专业组的招生代码。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省外艺术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江西省艺术类考生在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控制线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第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实施“2+2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西农业大学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和“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第十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按所在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二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对“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艺术类考生)不予录取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见将其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或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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