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大类 | 学院 | 专业 | 2024年计划数 |
单招 | |||
财经商贸大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65 |
经济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80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普通高中生) | |
15(三校生) |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45 | |
经济管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20 |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140 |
信息工程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2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普通高中生) | |
35(三校生) |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 | 60 | |
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0 | |
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20 | |
智能制造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现代通信技术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
交通运输大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空中乘务 | 15(普通高中生) |
5(三校生) | |||
汽车与航空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0 | |
汽车与航空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商务英语 | 10(普通高中生) |
10(三校生) | |||
土木建筑大类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工程造价 | 50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0 |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5(普通高中生) | |
25(三校生) | |||
装备制造大类 | 机械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 | 20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数控技术 | 6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2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0 | |
机械工程学院 | 智能焊接技术 | 30 | |
汽车与航空学院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0 | |
汽车与航空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80 | |
汽车与航空学院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0(普通高中生) | |
10(三校生) | |||
智能制造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 | |
智能制造学院 | 智能控制技术 | 30 | |
智能制造学院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0 | |
总计 | 1500 |
备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学费均为5600元/年。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2.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以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3.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不足的专业,从第三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录满计划为止。若所有志愿都不足的专业,则从服从调剂上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4.考生出现同分现象时,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的考生,同分按各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分数依次排名;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同分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依次排名。
5.凡是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的三校生,均须参加各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三校生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的录取成绩依据为科目一文化素质(语文、数学)、科目三各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测试二门科目总分;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未能录取,考生录取其它专业,录取成绩依据科目一文化素质(语文、数学)、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二门科目总分。凡未参加各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的三校生均不能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商务英语、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