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考生清楚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高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十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36014241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年) | 招生计划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 | 120 |
2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5 | 60 |
3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120 |
4 | 数控技术 | 5 | 60 |
5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5 | 120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 | 120 |
第五条 志愿填报
1.填报志愿对象:参加2024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未被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录取的初中毕业生。
2.填报代码:997
3.填报时间:202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填报志愿方式:考生用电脑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点击“初中学考”栏目,再点击左侧“志愿填报”栏目下的“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进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用初中学考报名帐号和密码登录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保存之后,请退出登录,然后再次登录网站,确认是否填报成功。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对所有参加“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投档的考生,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申请退档的, 考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及家长签名,并附考生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本),经学校审核后方可退档。
2.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3.考生身体条件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前三年按中职标准收费,后两年按高职标准收费。中职学费:275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五个专业),22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等一个专业)、书费:300元/年(预收)、住宿费:600元/年;高职学费:5000元/年、书费:500元/年(预收)、住宿费: 800元/年。
第八条 助学政策
(一)中职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指标奖励,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城市在校学生总数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3.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5%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高职助学政策
1.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学校评审,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第五学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分配指标奖励,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五学年):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3.3%,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第四学年、第五学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高职学生资助范围约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个档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2.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 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 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 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就读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经济压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本人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4.可享受学校的“奖、助、补、减”政策。
(1)奖:成绩优异者可获学校奖学金。
(2)助: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助其完成学业。
(3)补:学生家庭如遭遇突发性事故造成经济困难而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者,可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
(4)减:对个别家庭极其困难而学习十分优秀的学生,若缴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区仙女湖大道2228号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9787/6855162/6855226
传真:0790-685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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