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3〕2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4年单招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复核内容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超出上述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秘国家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二、复核申请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于3月27日-29日17时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本人填写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798-8441370、0798-8416651
招生就业处
2024年3月25日
点击查看:复核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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