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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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6-29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编号学院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人)备注
1护理学院护理3年60
2护理(口腔护理方向)3年40仅招收应、历届中职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
3助产3年30
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年100
4医学院药学3年50
5医学检验技术3年50
6医学美容技术3年75
7康复治疗技术3年20
8中药学3年40
9临床医学3年30
10师范学院学前教育3年50
11早期教育3年30
1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年80
13国际教育学院应用英语3年50
14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3年50
15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3年75
16大数据与会计3年60
17金融科技应用3年40
18旅游管理3年70
19烹饪工艺与营养3年80
20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年40
21信息工程学院虚拟现实技术应用3年60
22大数据技术3年50
23软件技术3年70
24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70
25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20
26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数控技术3年150
27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275
28新能源汽车技术3年250
30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3年200
合计2265

备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年。

三、单招报考

(一)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3月7日9:00-3月9日17:00,逾期将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 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考生选择我校报考代码8635,可选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规定,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请考生慎重填报第一专业,我校录取规则是按照梯度志愿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凡是报考我校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专业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及专业认定材料。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及专业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件,于3月9日前发至邮箱,ycvczs@163.com,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该专业报考资格。

(二)公布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考生报考数据,3月1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名单,请注意查询。

(三)缴费、考试确认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单招报名考试费用30元/门,报考非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需交纳90元,报考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需交纳120元。请考生于3月13日至14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视为考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视为放弃考试。缴费办法如下:

方法一:关注“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非税缴费-教育缴费平台-高校教育缴费-学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身份证号码-缴费。

方法二:支付宝-搜索“赣服通”-教育专区-大学-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

注意事项:缴费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查询步骤与缴费步骤相同。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3月16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单招准考证打印方法如下:

电脑端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ycvc.jx.cn)--点击“在线报名”--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尾号为X请大写)--点击“提交”--打印。

四、单招考试

我校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 考试评价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进行相关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考试科目:科目一(2门):文化素质,含语文、数学;科目二(1门):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三(1门):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非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科目一、科目二。

(2)报考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2.考试分值:总分45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50分,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250分。

3.考试内容:参阅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3.4.5.6)。

(二)考试时间

2024年3月1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五、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不足的专业,从第三志愿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录满计划为止。若所有志愿都不足的专业,则从服从调剂上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考生出现同分现象时,录取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同分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分数依次排名;录取其他专业的考生,同分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依次排名。

凡是单招报考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考生录取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的录取成绩依据为科目一文化素质(语文、数学)、科目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二门科目总分;若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未能录取,考生录取其它专业,录取成绩依据科目一文化素质(语文、数学)、科目二职业适应性测试二门科目总分。凡未参加医药卫生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均不能录取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

(二)录取安排

1.3月31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8-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5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申请免试就读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工作在高职单招录取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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