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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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学校设有71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九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5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设有21个教学单位、14个研究所。

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十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全国中小学“十杰”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竭诚奉献农村教育事业的好教师”李元昌,全国十佳优秀教师李金华,中央电视台著名导演孟欣,全国“三八”红旗手王春丽等,是我校优秀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经过几代长师人的不懈努力,长春师范大学的办学实力明显增强,校园面貌日新月异,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全校师生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把长春师范大学建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教学型、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校企合作)16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历

学制

类别

计划数

表演(校企合作)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160

音乐表演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20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师范

50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本科

四年

师范

23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本科

四年

师范

100

产品设计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23

动画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22

动画 (校企合作)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160

环境设计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39

绘画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25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师范

60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10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35

书法学

本科

四年

师范

25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59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9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16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四年

非师范

68

*此表为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

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除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外,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
五、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吉林考点
 吉林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需持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带十四位准考证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到吉林考点(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照相、缴费等)。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二)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序号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招生专业

招生范围

1

长春师范大学

1月18日—19日

1月20日—21日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吉林

1月18日—19日

1月20日

舞蹈学

1月18日—19日

1月20日

书法学

1月20日—21日

1月22日—23日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1月20日—21日

1月22日

戏剧与影视文学

1月20日—21日

1月23日

表演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陆续更新中,请随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一首歌曲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乐曲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素描200分,色彩200分,试卷统一为4开。
说明:动画(校企合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书法学专业(满分400分)
考试科目:临帖200分,创作200分,试卷统一为四尺宣纸以内。
八、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方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学生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取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是与吉林电视台共建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方式,在本科学生中采取2.5+1.5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2.5年在学校学习新闻传媒专业基础知识,后1.5年在电视台进行实习实训,以实习实训作品作为学分。专业以现有传媒学院师资、教学资源设备为基础,吉林电视台派出优秀骨干记者、编辑、主持人、导演(副高级以上职称)作为合作学院的师资,采取单独授课、合作授课、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等形式,打造一批内容鲜活、贴近实际、学生喜爱的品牌课程,课程设计上更加注重现代技术应用,媒体融合发展,旨在培养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九、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舞蹈编创能力、教学能力、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四)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动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当代社会需要、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能够在媒体制作及文化艺术产业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制作、动画产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的应用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装饰基础、立体构成、动画造型设计、摄影、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原画设计、动画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吉祥物设计、卡通雕塑、实验动画、动画产品材料研究、动画短片创作、后期合成、动画产品设计与开发。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卡漫设计与创作,动画色彩、动画配音、动画短片拍摄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于二维动画设计师、动画原画设计师、动画模型设计师、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师,也可在影视动画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画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十)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油画、中国画和水彩画三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换面构成、抽象语言研究、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水彩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速写、色彩、色彩美学研究、形式美学、水彩画技法及材料研究、水彩画创作。
(十一)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广告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广告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3DS MAX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十二)动画(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重点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模块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及影视节目主持等工作。
(十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与吉林电视台共建专业,采用2.5+1.5教学方案,实现学校+行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以“教学情景化、实践专业化、人才多样化”为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包括视听语言、电视摄像、电视剪辑、电视栏目与节目策划、影视导演等。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和相关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剧撰稿、编辑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十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经典戏剧作品剧作分析、经典影视作品剧作分析、中外文学、中外电影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舞台美术基础、摄影摄像等。
(十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观察、概括生活的能力,能够运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技巧独立创造舞台和银幕、荧屏艺术氛围,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和其他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含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布景绘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剧院(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空间造型设计、舞台设计、数字创意与角色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影视模型与置景等方面。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网址未加载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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