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信息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更多关于2018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艺考查查”。

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吉林本科院校-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