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新疆、天津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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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新疆、天津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一、我校在新疆本科零批艺术类录取于2018年7月10日上午8 时10分开始至2018年7月11日上午8 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5人,综合成绩:最高分:436分,最低分:385分,平均分408.9分。

二、我校在天津本科统考批艺术类录取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8 时35分开始至2018年7月11日下午16 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72.6分,最低分575分,平均分61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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