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录取原则如下,如果录取原则与各省录取原则发生冲突,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一)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校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与最低身高标准差值大者优先录取。
2.河北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黑龙江、辽宁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统考)×3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吉林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校考)×3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河北、江苏省录取原则
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五)其他录取要求见《东北电力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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