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4年音乐学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音乐类高等艺术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音乐学专业5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5人、音乐表演专业[声乐(美声、民族)、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二胡、琵琶、扬琴、笛子、古筝、唢呐、笙]30 人,共计招生40人。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广东共11个省(区市)。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还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间:2014年1月5日 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报名时须携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机构提供的《2014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
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初试费100元,进入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七、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4年1月7日―1月10日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初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钢琴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音乐学常识。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演奏、歌曲写作。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
(4)钢琴: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含740)、复调作品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三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以上独奏曲一首;
B、低音提琴:两个八度单音大小调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C、木管、铜管乐器: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或独奏曲快板片断、乐曲一首。
复试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短评、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部和声写作、主题发展、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
(3)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喉检。
(4)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5)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A、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铜管乐器: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B、低音提琴:奏鸣曲或协奏曲(自选一个快板和一个慢板乐章,与初试不同)、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6)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与初试不同,抽签演奏其中一首)、视奏、乐理、视唱练耳(听写、视唱)、口试。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考生不能带伴奏,声乐考生需伴奏者必须提供五线谱(必须是钢琴伴奏谱),报名时交钢琴伴奏谱。音乐表演专业所有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初试及复试演唱(奏)过程中主考官有权要求考生在任意处开始,任意处结束。
视唱考试范围为一升号一降号或无升号无降号。乐理参考书目为《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乐理要求李重光《音乐基本理论》教程,全部内容要求达到入学免修程度。音乐学常识参考书目为《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4年音乐学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九、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序。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我校专业考试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