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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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建筑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国标代码13605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综合评估,正式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

长春建筑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国标代码13605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综合评估,正式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园区(长清公路14公里处)。与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相毗邻,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占地93公顷,集中教学区占地62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学校共设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园林、交通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风景园林、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33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艺术设计、工程造价专业是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二五”特色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76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22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28人,专业配套,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崭露头角,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在校本科生10242人,2008年以来的各专业毕业生均保持着很好的就业态势,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
学校坚持以土建类、艺术类专业为核心,依托行业优势,重点发展建筑行业的短线专业;以核心专业为基础,现己形成了工、管、理、艺、文、法、农协调发展的整体专业优势群。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从严培育、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推进因材施教,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育人特色”的教改思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途径,全面提高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经过5-10年,努力把学校建成治校严谨,特色鲜明,坚持开放办学,具有国际视野,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一流民办大学。
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湖北、河南、天津等省市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4个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科类、人数、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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