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无具体规定,对于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顺序(文科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单科顺序: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无具体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顺序(文科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单科顺序: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持有吉林师范大学或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加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