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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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米(含),女生身高1.63-1.75米(含),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米(含),女生身高1.63-1.75米(含),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艺术类各专业凡有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该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以及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无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在我校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区、市)招生录取时,使用各省(区、市)相应专业艺术统考合格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所在省相关要求,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批次本科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认可其他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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