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在湖北艺术类(美术)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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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湖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24日上午8时10分开始至7月25日上午11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湖北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0人,最高分:514分,最低分:452分,平均分:472.6分。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
我校在湖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24日上午8时10分开始至7月25日上午11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湖北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0人,最高分:514分,最低分:452分,平均分:472.6分。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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