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教育部教发函[2013]6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的函》批复,同意我校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掀开了我校发展史上崭新的篇章。
2012年年初,在学校领导的积极争取下,省教育厅同意我校申报更名大学,随即我校更名大学工作正式启动,专门成立了申大工作办公室,认真解读各项指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始了紧张的筹备工作。
9月26日,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一行五人到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对我校申请更名大学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一致认为,长春师范学院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国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大学设置的标准要求。学校办学优势明显、办学历史积淀丰厚、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业绩突出,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专家组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