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本科分省招生计划
备注:雕塑专业为五年制,其余专业均为四年制,所有专业学费均为12000元/年。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且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省统考满分的75%。
2.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分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考生可兼报多个招生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于色盲考生不予录取。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填报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必须是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否则不予录取。
2.音乐学专业:
(1)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乘以60%所得分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并且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和高考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省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必须为合格;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须填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2.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和校考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或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