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音乐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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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招生专业,长春大学音乐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

长春大学音乐专业开办于1987年(隶属特殊教育学院),2001年音乐表演系(隶属原人文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2005年12月撤系建院,2019年获批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2022年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学院艺术硕士下设声乐、器乐(钢琴)、流行音乐3个培养方向,本科下设音乐表演、音乐学和舞蹈表演3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表演专业2022年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3年表演实践及星期音乐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音乐表演专业开设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及流行音乐3个专业方向。

学院设有声乐系、管弦系、音乐学系、歌舞系、流行音乐系、理论教研室及艺术实践中心等部门,教学面积4000余平方米,设有琴房100余间,配备音乐厅、报告厅、舞蹈排练厅、管弦排练厅、全景声数字音频实验室、录音棚、流行音乐(演唱、演奏)教室、多媒体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及钢琴调律教室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教学设施。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7人,正副教授16人,博士6人,硕士生导师10人,同时聘请省内知名院团演奏家为客座教授,并长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音乐家、歌唱家、钢琴家、舞蹈家等来校讲学,艺术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十分活跃。

音乐学院秉承着“强化专业能力培养与实践教学特色,提高学生创业和就业能力”的办学理念和思路,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从课堂到舞台”开放式的“演学结合”实践教学模式,以“讲台(教学)-舞台(实践)-平台(应用)”交互多维联动+融合的模式,实现了师生交互、生生交互的学习机制,形成了“课上与课下、校内与校外”互融、互通、互补的良性教学形态,构建从课堂到舞台,从舞台到社会文化市场体系,形成专业课堂、舞台演出、校企合作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并与各类思政课程相得益彰,达成育人实效。

多年来以培养应用型音乐人才为目标,培育了大量的优秀毕业生,成为各专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栋梁之才。目前,学院拥有师生交响乐团、学生合唱团、舞蹈团、流行乐团、阿卡贝拉人声乐团、特教“心声”合唱团6个实践表演团队,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星期音乐会”,提高教师与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2010年“星期音乐会”获教育部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曾与吉林省委宣传部、长春市委宣传部、吉林省交响乐团、长影乐团、吉林省歌舞团等单位合作,参与多项国内外大型文艺演出。教师和学生在各级各类专业比赛及展演中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音乐表演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设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和流行音乐方向。

声乐演唱:本专业招收美声、民族唱法考生。

器乐演奏:本专业招收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钢琴、唢呐、二胡、古典萨克斯方向考生。

流行音乐:本专业招收流行演唱、吉他、电贝司、流行打击乐、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方向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与宗旨,培养具有坚实的音乐理论基础、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以及相关的艺术领域和人文社科等知识,同时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专业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在各层级艺术团体、文化部门、教育、媒体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研究与创编、音乐活动组织与管理及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应用研究型人才。

■ 主干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声乐(流行)演唱、器乐(流行)演奏、合唱、合奏、重唱、室内乐与重奏、和声与曲式分析、中国传统音乐、流行音乐录音实践等。

■ 就业方向

适宜在各层级艺术团体、文化部门、教育、媒体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研究与创编、音乐活动组织与管理及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等工作。

音乐学

■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与宗旨,培养具有坚实的音乐理论基础、高水平的音乐研究与教学能力以及相关的艺术领域和人文社科等知识,同时具有较强的音乐学专业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在各类教育单位及机构、艺术团体、文化部门、媒体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教学、研究与创编、音乐活动组织与管理及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应用研究型人才。

■ 主干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欣赏、钢琴、声乐、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微格教学、音乐教学法等。

■ 就业方向

在各类学校和音乐研究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在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编导、宣传、编辑、评论、主持、管理等工作,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文化相关的工作。

舞蹈表演

■ 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不在本年度招生范围内。

舞蹈表演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与宗旨,培养具有坚实的音乐理论基础、高水平舞蹈表演能力、良好的艺术修养、具备表演东北秧歌、满族舞蹈等具有东北地域风格特色的舞蹈表演人才,同时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在各级各类学校、院团、群艺馆、文化部门等行业和领域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创编、文艺活动组织和舞蹈相关工作等方面能力的高素质应用研究型人才。

■ 主干课程

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剧目、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作品赏析、艺术概论、舞蹈概论、音乐基础理论等。

■ 就业方向

适宜在专业文艺团体从事舞蹈表演工作,在艺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在社会艺术团体从事业务工作,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与舞蹈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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