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1、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科目见附件4)
2、计分方法
① 音乐学专业:演唱100分、演奏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成绩*45%+演奏成绩*45%+乐理笔试*5%+听音笔试*5%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② 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或演奏(二者选一)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演唱或演奏*90%+乐理笔试*5%+听音笔试*5%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演唱100分、演奏100分,乐理笔试100分,听音笔试100分、和声笔试100分、歌曲创作笔试100分、器乐曲创作笔试100分。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5%+乐理笔试*15%+听音笔试*15%+和声笔试*15%+歌曲创作笔试*20%+器乐曲创作笔试*30%的比重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④ 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
⑤ 表演专业满分100分。
⑥ 美术类各专业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满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