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附官网发布入口

招生信息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长春师范大学2024高考招生章程在哪里查看?想要第一时间查询长春师范大学2024高考招生章程的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本文大家整理了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官网发布时间及发布入口信息,供大家参考查阅。

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长春师范大学2024高考招生章程在哪里查看?想要第一时间查询长春师范大学2024高考招生章程的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本文大家整理了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官网发布时间及发布入口信息,供大家参考查阅。

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附官网发布入口

一、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根据往年情况来看:2024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预计在2024年4月底开始陆续公开,大家可以收藏关注: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同步各院校官网更新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相关内容】。

二、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官网发布入口:

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长春师范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csfu.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长春师范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ccsfu.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三、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汇总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的最新2024高考招生章程,涵盖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录取原则、学费等重要信息。

四、参考:2023年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师范大学长吉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街道长江村委会长吉北线677号

长春师范大学乐群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街道同兴社区吉林大路3291号

长春师范大学北湖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奋进乡一间堡社区

长春师范大学中工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民盛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长春师范大学知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兴街道聚业社区柳莺西路1188号

第二部分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图书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教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科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人文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经济与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英语(五年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阿拉伯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专业: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三部分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部分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通过资助品牌活动“爱心百日行”,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送去学校的爱心资助物品。学校还积极加强社会资助项目引进力度,设有助学金社会资助项目;以“青松爱心驿站”实体平台为载体,不断完善“青松爱心置换”、“青松爱心超市”、“青松爱心互助”等资助育人实践项目,全面构建从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到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八条 有关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部分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投档时,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投档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专业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数学、语文、外语、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科目总分的70%。

(二)艺术类专业

我校投放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若该省份艺术类专业有统考规定,考生需持有该省该专业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为省统考成绩;若该省份无艺术类专业统考规定,考生需持有该专业我校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专业课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进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以及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同时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者,按(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择优录取。

(四)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其他说明

1.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表演专业、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是我校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人工智能专业是我校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是我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办学专业。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塞基诺谷州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就读。

4.英语(五年制)专业:采用“英语+小语种”复语人才培养模式,分别为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法双语。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f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线677号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附官网发布入口”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吉林本科院校-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2024长春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章程什么时候发布?附官网发布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