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智新镇龙池村委会学府路73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朝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以下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
2、困难补助
3、社会团体捐助
4、个人捐赠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综合、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ht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黄老师 唐老师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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