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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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志愿: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1)院校志愿: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录取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2+专业课总分;

(2)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3)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西洋弦乐(小提琴)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参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参照数学、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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