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Dal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2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82平方米;生师比18.14;专任教师88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4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0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296.8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654.67元;图书77.7415万册,生均图书43.2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根据本专业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
2、本专业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对于本专业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将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4、本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男女生性别比例。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学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校根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2、根据《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工大校发[2012]30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大连工业大学爱心助学金、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星光糖业”奖学金、“荣发参蜇有限公司”奖学金、“老参舫”奖学金等奖、助学金。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性补助等。
六、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
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档。
2、投档模式
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3)考生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学校对于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5)学校对于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七、专业课校考
1、考点设置和报名、考试时间
考点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信息确认 |
考试时间 |
信息确认、量体、考试地点(地址) |
大连 |
网络报名 |
2018年1月12日-21日 |
1月21日 |
1月22日 |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2、建议报考条件
男身高185-192cm、女身高172-181cm,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
3、报考办法
(1)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建议考生采取此种方式)【点击此处进入网络报名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也可在信息确认当天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信息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发的《201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②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3)信息确认和考试当天如考生自驾车辆进入校园,请在学校南门门卫处出示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发的《201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证》)。
4、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内容
量体:测量身体的各项数据(请自备白色紧身内衣)。
初试:形体考核(体貌观测,请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复试:① 服装表演考核(请自备高跟鞋、黑色背心、黑色紧身长裤)。
② 艺术素质考核(请自备软底舞鞋,并搭配协调着装。考查考生在特定音乐背景下的节奏感、协调性和舞蹈基
础素养等艺术素质)。
5、考试成绩与合格分数线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数1:4的比例,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公布,并报送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案。考生可通过网站、微信和电话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八、招生监察和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和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报送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电话:0411-86323653
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特别说明】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