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12年的寒窗苦读
你的努力终将获得回报
这里有你想要的未来
这里有你憧憬的大学生活
这里有你想要的诗和远方
你的精彩人生将在这里开启
关键词:学校情况
辽宁传媒学院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坐落于沈北大学城中心,是一所在校生近万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关键词:专业设置
学校建立了以传媒类专业为主,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艺术类本科专业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艺术与科技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摄影
录音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书法学
普通类本科专业
风景园林
文化产业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广告学
数字媒体技术
传播学
数字出版
信息资源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电子商务及法律
艺术类专科专业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影视编导
表演艺术
播音与主持
普通类专科专业
动漫制作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
市场营销
工商企业管理
空中乘务
关键词:奖助学金
我校在省、国家奖助学金的基础上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关键词: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关键词:录取原则
艺术类统考录取原则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
2.非美术类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专科批次:若生源省有对应专业省统(联)考,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艺术类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普通类录取原则
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关键词:变化
新增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新增专业:
艺术与科技
普通类本科新增专业:
会展经济与管理
电子商务及法律
信息资源管理
新增专科专业
普通类专科新增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
空中乘务
录取原则
变化一:
美术类本科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发生变化。
各生源省均使用“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美术类专科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发生变化。
各生源省均使用“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变化二: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发生变化。
各生源省均使用“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6+专业课成绩*0.4”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非美术类专科专业不再计算综合分。
各生源省均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关键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http://www.lncu.cn/
招生处官方微信平台:辽宁传媒招生资讯
招生处官方微博:辽宁传媒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