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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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专任教师38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074.71万元,图书69.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发展、就业情况等多因素综合考量而定。同时学院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安排和使用预留计划,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15%且该计划均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文、理(艺)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文、理(艺)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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