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介
大连艺术学院(代码13599)始建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艺术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学院坐落于浪漫之都大连,面朝黄海,背靠大黑山。学院设有音乐学院、传媒学院、影视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教学部,设有27个本科专业和相应的专科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批以专业带头人、特聘教师为中坚,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790余人的专任教师队伍。学院推行开放的办学模式,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交流讲学,与美、英、法、德、日、韩等国家的30余所知名院校和机构建立了教育交流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院获近三届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其中一等奖6项。省级精品课6门,出版教材222部,获省级优秀教材奖3部。承担省级教研课题69项,近三年发表教科研论文1186篇,获省级教科研论文类成果奖122项。2012年学院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共承担国家级大创项目10项,省级大创项目60项,各类艺术作品获奖519项。
学院加大实践教学力度,不断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师生在国内外比赛和展演中屡创佳绩。学院原创作品《赶海乐》《戏梦人生》在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中获表演二等奖和原创教学剧目二等奖,在辽宁省“荷花杯”舞蹈大赛中获金奖第一名。学院原创清唱剧《汤若望》《樱之魂》在大连市第五届、第六届“新人新剧目”展演中获优秀剧目奖。学院合唱团在第八届、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中连获银奖,在福州和台湾新竹分获第三届、第四届海峡两岸合唱节“金茉莉”奖(金奖),2015年受中国音乐家协会邀请作为历届金奖获奖团队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合唱节”进行了巡演,并荣获“金奖巡演奖”;民族室内乐团在白俄罗斯举办的国际民族音乐节上获团体和个人4项金奖;学院流行手风琴乐团在2015亚太国际手风琴艺术节获得金奖。在央视音乐频道2015年跨年晚会、“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转播中场、五一、五四、十一等多场晚会中,合唱团、流行音乐和音乐剧的师生多次与歌星们同台演出,其专业实力和突出表现赢得央视导演的称赞。
学院青年教师范维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大型综艺节目《寻找刘三姐》中荣获铜奖,多次受邀和任贤齐、呼斯楞等著名歌手同台联袂对唱,成为乐坛新秀。李翔在“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歌剧声乐展演”中获铜奖,还在第三、第四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中获美声、民族、通俗组4个银奖和3个铜奖。肢体话剧《杨门女将》在“第三届中国校园戏剧节”上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剧目奖和专业组唯一的优秀导演奖。大型情景话剧《党的儿女》荣获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戏剧节剧目一等奖。原创短剧《回眸一世》在辽宁省第五届大学生戏剧节中获短剧一等奖、导演一等奖,《幸福速递》获短剧二等奖。大型交响舞蹈音诗画《和平颂》在大连、沈阳和北京人民大会堂震撼上演,场场爆满,好评如潮。
《反正乐下水世界历险记》荣获辽宁省大学生计算机设计比赛动画类一等奖,《水源》荣获图形图像类二等奖,《牧羊曲》荣获音乐类三等奖。学生赵明明、刘诗t的作品《五色迷离》和《三角关系》分别在首届和第三届国际泳装设计大赛中获得金奖。张靖宇的作品获得“爱我中华”校园服饰设计大赛“金孔雀奖”。高阳《粉墨登场》获得首届东北三省服装设计效果图大赛金奖。服装专业学生在历届全国高等院校服装类专业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获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和化妆造型比赛23项大奖。在“第六届辽宁省十佳名模评选暨美国华裔模特大赛(中国赛区)”总决赛中,学生孙慧敏、彦禹博获得十佳名模称号。我院“高水平健美操队”在“2015世界休闲体育大会‘青岛世博园’第四届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中,荣获“表演轻器械健身操”的特等奖和“有氧舞蹈”的一等奖。
学院培养了大量的应用型艺术人才,成为各个行业的佼佼者。莫龙丹获得“花儿朵朵”全国总冠军,成为签约艺人。付家亮成为总政歌舞团专业演员。崔永平在语言类节目《超级演说家》中获得全国总冠军。姜寒在2015年央视一套热播电视剧《马向阳下乡记》中饰演三号男主角花小宝。童振军在《战雷》《永不磨灭的番号》等电视剧中展现了良好的表演素质。李琪在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汪峰组PK战中进入四强。周镇毕业当年从零资本创业到签订800万元雕绘项目合同,创业奇迹引起媒体争相报道。王敏独立创办两家公司,被评为“大连市大学生创业典型”。耿震毕业不久,就担当大连市中山区天才创业工场的领军重任。学院被授予“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为更多的大学生成功创业提供了优质基地和专业扶持。
2013年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新校区占地60.38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为36.24万平方米,已建有各二级学院的独立楼体、图书馆、学生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场等。新校区的基础设施功能齐全,教学设施配置完备,充满文化气息、富有艺术魅力。
“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院发展”是大艺的办学理念,“明德、精艺、崇实、尚美”的校训是大艺人的人生信条。大连艺术学院将紧紧抓住艺术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追求卓越、敢为人先,打造优势,创新发展,把学院建成党和人民放心、家长满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民办艺术院校,再铸学院发展的新辉煌。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艺术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4.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5.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6.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二、本科艺术类专业介绍
1.音乐表演
设有流行音乐、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4个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流行演唱、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流行声乐专业课、流行器乐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录音实践、器乐合奏、配器与编曲等。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声乐演唱、专业教学和群众文化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声乐演唱专业课、歌唱语言、合唱、钢琴集体课、音乐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乐器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器乐演奏专业课、器乐小组课、合奏课、第二乐器技能演奏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艺术院校、中小学从事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巴扬、双排键等)演奏和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键盘乐器演奏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钢琴教学法等。
2.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音乐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文化馆站、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基础、音乐与动作、合唱与指挥基础、柯达依体系的视唱练耳、弹唱、钢琴伴奏艺术、音乐教学法等。
3.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专业教学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编导、教学剧目、舞蹈教法等。
4.舞蹈编导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舞蹈编导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出版、广播影视部门等单位,从事舞蹈和舞剧编创、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民间舞、舞蹈编导、导演与排练、剧目分析、曲式分析、舞美与灯光、舞蹈编导学、舞蹈编导作品赏析等。
5.表演
设有影视表演、服装表演2个招考方向。
表演(影视表演):本招考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戏剧(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馆、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演艺机构和群众艺术等机构从事戏剧(影视)表演策划、组织、创编、专业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表演基础训练、经典剧目片段、独幕剧排演、多幕剧排演、台词语言基础、舞台语言技巧、声乐发声、形体基本功、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精品赏析等。
表演(服装表演):本招考方向系统培养掌握服装表演与设计理论知识,具备从事服装表演、服装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表演编导、平面模特等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表演、服装设计、服装编导与制作、时装媒体策划与推广、人物整体形象设计、服装立裁造型设计等。
6.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营销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概论、中外电影史、广播电视概论、电视艺术学、视听语言、摄影摄像技术、非线性编辑、文案写作、新闻采访、新闻写作、电视节目制作等。
7.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及文化传媒集团等相关单位从事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现场报道、体育评论解说、节目制作、影视配音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播音主持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非节目主持艺术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韩语节目主持):本招考方向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韩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基础韩语、综合韩语、韩语视听说、非线性编辑、韩语采访与写作实训、韩语播音与主持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日语节目主持):本招考方向培养能在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日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 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基础日语、综合日语、日语视听说、非线性编辑、日语采访与写作实训、日语播音与主持等。
8.动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动画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影视广告等行业中从事动漫相关技术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速写、风景写生、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导演基础、摄影、卡通雕塑、漫画基础、定格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短片实践、影视后期等。
9.美术学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美术学领域的艺术创作、美术评论、艺术编辑、艺术管理,资料修复以及能够进行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中外现当代美术思潮、西方现代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美学原理、专题写作、教育心理学、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素描、色彩、速写、油画、国画、风景写生等。
10.绘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与绘画(油画、版画)相关行业如美术馆、文化馆、设计公司、出版单位等领域从事专业创作、设计、美术编辑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人物肖像、人体、静物、临摹、综合材料、风景写生等。
11.雕塑
本专业培养能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从事雕塑创作、设计或制作、加工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泥塑基础、装饰基础、立体构成、装饰雕塑、雕塑基础造型、应用装饰雕塑、雕塑材料工艺等。
12.中国画
本专业培养能在与中国画相关行业从事创作、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花鸟、山水、人物、书法基础、篆刻等。
13.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国际设计文化视野、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实现有效信息传达的方法。能在企业、传播机构、广告创意公司、展览公司、网络公司、媒体制作公司,还有文化事业单位、电视台以及教育和出版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策划、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标志设计、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动态界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项目课题设计等。
14.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设计的表达、方案设计、施工制图或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应用型人才,能够从事建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艺术设计类工作,能够在设计机构、艺术类院校及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概论、空间构成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工程测绘制图、环境效果图快速表现、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与实训、植物配置与应用、景观设计与实训、展示空间设计等。
15.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小型产品、电器产品和家具产品设计的能力,能适应产品行业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造型设计基础、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电器产品造型设计、仿生设计、概念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小型产品项目设计、专项器械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等。
16.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知识,具备独立设计制作系列服装与服饰的能力,在服装与服饰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立裁造型设计、服装CAD、服装陈列设计、针织服装工艺与设计、人物整体形象设计、箱包设计与制作、鞋品设计与制作、首饰铸造工艺等。
17.工艺美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一定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对材料、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学会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及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具备独立设计、制作主题系列工艺美术装饰品、纪念品和首饰的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传统工艺品制作、纤维艺术、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金属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陶艺工艺品设计、纪念品开发与设计、实用装饰品设计等。
18.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中外艺术设计及其应用、传播的历史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学的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有一定的设计研究与管理能力,熟悉全球艺术设计潮流及其应用和传播,具有进行本专业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和实践的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研究、管理、编辑及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概论、设计管理、中国古代设计文献选讲、艺术考古与文化遗产选讲、专业写作、设计研究专题、设计应用专题、艺术史研究方法论、艺术传播学等,其中设计研究专题课程、设计应用专题课程是本专业强调理论联系实践的特色课程。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对我院未设立考点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16年学院除个别特殊省份外,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院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本科艺术类学生16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左右,具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校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七、本科艺术类录取办法说明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外语单科成绩: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档案;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