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专业始建于1958年,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人才。至今已发展成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年招生人数为400人,在校艺术生近1700人。
一、招生范围及类别
美术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等七个省;
书法类(本科)在辽宁、河南、湖南、山东等四个省招生;
音乐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黑龙江、河南、河北、湖南、浙江、山东等七个省;
美术类(高职专科)只在辽宁省内招生。
除辽宁省艺术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共招生205人,其中:美术学(师范)专业25人;摄影专业25人;环境设计专业55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5人;产品设计专业25人 。
(二)书法类(本科)专业共招生30人,其中:书法学(师范)专业15人;书法学专业15人。
(三)音乐类(本科)专业共招生115人,其中:音乐学(师范)专业20人,音乐表演专业95人
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招生人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四)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共招生14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60人;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30人;人物形象设计专业20人;电脑艺术设计专业30人。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学制三年。招生人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将于6月份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31211/201312111647561.htm
三、艺术专业成绩认定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
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三)音乐类专业成绩:
1、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对应的省统考专业及专业方向 | |
统考专业 | 专业方向(或专门化) | |
音乐学(师范) | 音乐学 | 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 |
音乐表演 | 音乐表演 | 键盘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流行演奏方向,流行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长笛,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大提琴,小提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