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2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2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2.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9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762.0元;图书46.4万册,生均图书62.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专业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 科类 | 学位授 | 学费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3-8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27000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3-8年 | 艺术文、艺术理 | 艺术学 | 2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