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25平方米;生师比18.03;专任教师8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314.7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927.76元;图书81.45万册,生均图书46.87册。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
2、学校拟安排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计划,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5、本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男女生录取比例。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