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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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41.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401.2元;图书43.1万册和丰富的电子图书、期刊资源,生均图书57.7册;生师比21.8;专任教师33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0%,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7%。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辽宁

黑龙江

内蒙古

河北

视觉传达设计

艺文

10

10

13

18

艺理

3

环境设计

艺文

13

10

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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