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的美术类招生,执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其它省份根据各省招生考试部门要求决定招生批次和投档方式。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录取分文、理的省份,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