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录取规则
我校在辽宁、黑龙江、河北、江西四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辽宁省: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加试,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黑龙江、河北、江西:考生须参加本省招考办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在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基础上,必须参加由我校在当地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2012年录取规则
我校在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江西、江苏、湖南七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加试,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黑龙江、吉林、江西、江苏:考生须参加本省招考办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在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基础上,必须参加由我校在当地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不低于40分)。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2013年录取规则
(1)辽宁、吉林、河北三省,我校仅承认省统一考试成绩。
(2)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南四省,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成绩合格基础上,还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我校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江苏省将文化课成绩折合成750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不得低于40分)。
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2011-2013年沈阳工业大学美术类录取最低分统计
省份 | 批次 | 2013年最低综合录取分 | 2012年最低综合录取分 | 2011年最低综合录取分 |
河北 | 艺术类 | 278.1 | 306.5 | 218.6 |
黑龙江 | 艺术类 | 263.07 | 203.16 | 199.76 |
湖南 | 艺术类 | 282.24 | 301 | |
吉林 | 艺术类 | 285.1 | 208.2 | |
江苏 | 艺术类 | 260.03 | 186.3 | |
江西 | 艺术类 | 278.34 | 214.2 | 204.56 |
辽宁 | 艺术类 | 236.94 | 298.36 | 2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