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信息
我校艺术类专业2021年拟在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等省份招生。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统考子科类等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适时浮动。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院校志愿及录取
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校考安排(校考详细信息参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考试方案)
注:考试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随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http://zs.synu.edu.cn)。
校考考试内容
◆表演(京剧表演)
演(演员必考项):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150分,共计300分。
奏(乐队必考项):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
综合面试100分(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成绩公布
2021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加、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024-86592067(传真)024-86592982(申诉)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