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媒艺术方向)、环境设计、摄影专业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生源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媒艺术方向)、环境设计、摄影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山东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生源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山东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承认全国各高校在山东省进行的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其它非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艺术类录取的统一要求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无统一要求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辽宁省生源艺术类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表:
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辽宁省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艺术(理) | 20 |
本科 | 艺术(文) | 117 | ||
摄影 | 本科 | 艺术(理) | 5 | |
本科 | 艺术(文) | 35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理) | 20 | |
本科 | 艺术(文) | 85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理) | 10 | |
本科 | 艺术(文) | 35 | ||
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艺术(文) | 10 |
山东省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5 |
环境设计 | 本科 | 艺术(文)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