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方向)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方向)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方向)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且外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外语成绩不限)。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综合绘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