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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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②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②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约合39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29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2.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69.7元;图书48.7万册,生均图书64.8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无语种限制。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专业名称

学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2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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