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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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2.6万平方米(约合16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1平方米;生师比12.0;专任教师58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110.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3750.3元;图书95.5万册,生均图书125.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和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我校不做预留计划。

2.我校无语种限制。

3.我校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5.我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040201

体育教育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5200

师范类

2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5200

师范类

3

040207

休闲

体育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4800

师范类

4

040202

运动训练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10000

5

0402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10000

6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4800

7

120212

体育经济与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8

040206

运动康复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4800

9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3-6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理学

5200

10

050301

新闻学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1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12

130204

舞蹈表演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13

040207T

休闲

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

4

3-6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35000

师范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52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8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5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35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外方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学生达到外方培养过程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列斯加夫特体育大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六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等四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均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设置招生专业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两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和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4+0)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无投档特殊要求。

辽宁省生源:辽宁省已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在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参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校考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均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2023年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下设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含啦啦操)、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艺术舞蹈八个招考方向。面向辽宁校考: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辽宁统考: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山东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北统考: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招考方向;山西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甘肃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南统考:体育舞蹈、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招生。

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校考考生报名须知

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和体育舞蹈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无需参加省统考;报考我校中国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考生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其他生源省份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5)报考相关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 15:00

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

报名及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syty.edu.cn

校考时间

2022年12月10日——11日

(综合考虑疫情因素,本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考试第一的原则,如疫情等突发情况,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随之调整,请考生密切我校网站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校考地点

沈阳体育学院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准考证》(根据报名网站提示时间自行打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进行报到并考试。

我校将在2023年6月前在网站公布考生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6月前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公布。

考生应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不得进入校园。

(6)校考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网站。

(7)考生需当场确认校考成绩,如有异议当场提出。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 型场地)、冬季两项。

夏季项目: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手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铁人三项、公开水域游泳、蹼泳、水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攀岩。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五人制或三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五人制篮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3)在入学后,如上述部分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校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实际调整,所涉及学生将被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注: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见《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通知》。

(4)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具备第三条所列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等3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5)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应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排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考生报名确认后个人信息及志愿将不能修改。

网上报名(含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

体教联盟APP(见附件1,推荐此种方式)。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

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工作安排,须于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完成注册,于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完成报名。

夏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考生报名应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排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考生报名确认后个人信息及志愿将不能修改。

(6)考试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缴费,报名时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完成交费,考生不得再对志愿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7)报考说明

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考生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教联盟APP上提交查分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于 5 月 17 日 17:00 前提交至“体育单招系统”。

我校在2023年5月25日前将拟录取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有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并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底完成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参加我校承接相关项目统考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了解各项目的考试日程,避免错过考试时间。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8)考试及相关事宜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

夏季项目: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2023年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根据个人所报院校所在区域和项目自行到组考院校进行报到和体育专项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5日—16日,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

《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

《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此表需正反面打印,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见附件4);

《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5);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件按照要求通过EMS—中国邮政(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于4月1日前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详见第十三条相关信息。

(10)录取方式及原则

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其中足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足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规则取舍);手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手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规则取舍);排球专项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单独设置计划录取(自由人计划数占排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规则取舍),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当出现同专项(足球按守门员和非守门员、手球按守门员和非守门员、排球按自由人和非自由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次按照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冬季项目单独设置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考生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1)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和体育单招分区统考安排为准(详见体教联盟APP、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

(12)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入学前取得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运动健将等级者学费为4,800元/年。

8.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 真:024-89166657

网址:http://zsjyc.syty.edu.cn/。

沈阳体育学院

2023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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