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2.4万平方米(约合1235.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1平方米;生师比19.43;专任教师102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08.2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1万元;图书142.7万册,生均图书70.44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的分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3.艺术类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三、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1305 |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4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注:学费按照省教育厅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生学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生。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
助学措施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具体发放金额以当年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以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
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2、89388461、89388469、89388470、89389400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网 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
沈阳化工大学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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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info/1018/16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