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招生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教学厅[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的通知》(教学厅[2019]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招生专业学科特点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体现我院办学及人才培养特点,决定我院2023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一、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6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3+3模式)
(1)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选考“化学”、“生物”、“物理”三门科目中任意一门即可报考。
(2)中药学、制药工程、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考生选考“化学”、“生物”、“物理”三门科目中任意一门即可报考。
(3)护理学、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任意学科均可报考。
二、辽宁、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3+1+2模式)
(1)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
(3)中药学、制药工程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医学检验技术,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考生必须选考“化学”科目方可报考。
(5)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考生必须选考“化学”科目方可报考。
(6)护理学、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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