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辽宁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绘画、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
2.院校志愿及录取
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我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文理兼招。
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普通类本科批招生,不在艺术类本科批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以各省投档成绩为准。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统考对应子科类以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https://www.lncu.edu.cn/zhaosheng/)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及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及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录音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艺术类在其他省份招生,投档方式按照各招生省份文件执行,以各省投档成绩为准。
河南省艺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及内蒙古投档录取原则以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https://www.lncu.edu.cn/zhaosheng/)。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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