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是2010年3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拥有北方水城之称的铁岭凡河新城教育园区,背靠莲花湖湿地公园,毗邻风景秀美的凤冠山。校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校内建有护理、药学、医学基础、语音训练、计算机实训等9个总面积2.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用计算机591台,互联网和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和管理部门,基本完成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有设备齐全的多媒体教室101间,教、学、做一体化教室32间,可以直接利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库,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88.6万元,另外还有百余家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医院和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实习和实训的需求。学院建有6540 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76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459人,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96人;双师型教师70人,此外聘请66位临床一线专家和企业大师作为兼职教师。
学院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思想指导下,构建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建院几年来,学院先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各市中心医院、沈阳金赛义齿加工厂、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等近120余家各级各类医院及医药相关企业签订了实习、实训协议,完全能够满足我院学生的实训教学要求。各专业实习学生的优良素质得到了用人单位一致认可。在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同时,学院注重加强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建立毕业生联系制度,实施跟踪服务,不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三年达95%以上,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办学口碑。
2016年起,经省教育厅、招考办批准,学院开始单独招生。凡符合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有意愿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学院官网。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表(拟招生)
特别说明:
1.护理专业:2019年护理单独招生所设计划为护理日护班,录取考生入学后,外语采用日语教学,日语达到要求级别,根据自愿可安排日本就业。
2.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本专业为我院与长春亚泰集团旗下吉林大药房的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专业,学制三年,在校理论学习一年半,在吉林大药房顶岗实习一年半,其中有三个月的培训、见习,见习期后开始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期间享受吉林大药房正式职工工资待遇,毕业后企业择优录用。
3.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本专业为我院与沈阳金赛义齿制作中心的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专业,学制三年,以校企共同培养模式在校理论学习一年半,并择优推荐学生入沈阳金赛义齿制作中心、深圳金悠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现代牙科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顶岗实习一年半, 在顶岗实习期间享受顶岗实习的津贴、补助,毕业后企业择优录用。
4.眼视光技术专业:本专业为我院与爱尔眼科集团旗下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的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专业,学制三年,在校理论学习一年,在沈阳爱尔眼科医院临床学习(理论+技能)一年,在爱尔眼科集团旗下辽宁区各爱尔眼科医院顶岗实习一年,毕业后企业择优录用。
5.中医康复技术及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女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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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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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填报志愿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要求考生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官网http://www.lntlhc.com。
2.报名网址: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www.lntlhc.com
3.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名单将会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
(网址:http://www.lntlhc.com)
5.考生在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准考证等打印。
6.资格审查合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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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地点
1.考试方式及科目:入学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科目暂定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各100分,满分300分。护理专业外语课程采用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学院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考试地点: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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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以我院招生网页公布的计划为准;
2.如需了解相关专业介绍,请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lntlhc.com)。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成绩,确定控制线。
4.录取办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优先录取。
5.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在学院官网提供录取信息查询,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发放录取通知书。
8.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