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8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略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招生对象为高中生和中职生。所有招生专业对高中生选考科目没有限制,对中职生所学专业没有限制。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报名、收费、体检要求及奖助学金情况
(一)报名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报名、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00:00至2024年4月7日24:00。
4.考生通过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报名。普通类考生可填报1-6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对口类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报名网址:http://www.lnfvc.edu.cn/。
5.考生应在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6.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7.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阅、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按《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2006〕76号)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三)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奖助学金情况
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校内奖学金二等1000元/年,校内奖学金三等800元/年,校内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普通类单招考试考核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语文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语文教材,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普通高中数学教材,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范围包括时事政治、人文知识、心理健康、生活常识、我校概况等内容。
(二)对口类单招考试考核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择优选拔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75分、数学75分、专业课150分,总分300分。
2.语文、数学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大纲》;专业课命题范围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办〔2020〕40号)。
(三)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学校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四)凡在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五、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
(一)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3日9:30-11:00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
六、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总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口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我校单招考试不执行普通高考加分政策。
4.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3+2转段和五年一贯制。
5.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教育教学、收费标准、推荐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方面均与我校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学校在单招报名系统公布考生成绩。
(二)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
(三)学校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四)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核准备案。
八、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99413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22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咨询QQ群:730335632
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实施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24-62837609
九、单独招生宣传渠道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lnfv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十、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24年3月6日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lnfvc.edu.cn/zsw/info/1011/15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