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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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sjy/default.aspx)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s://www.网址未加载/Zsjy/default.aspx]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2万平方米(约合437.6亩);生均占地面积53.3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3平方米;生师比20.6;专任教师23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0%;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55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456.9元;图书30.5万册,生均图书55.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8人/间、网上预定4人/间。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女生慎报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但考生应该充分考虑到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500105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

500106

铁道车辆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500108

动车组检修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500104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7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8

46012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9

460103

数控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0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1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3

460206

电梯工程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7

500110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500109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00107

铁道供电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0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2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3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4

500112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530804

铁路物流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7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8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9

530801

物流工程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0

460401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1

460404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2

460402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3

46040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4

460119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5

460405

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制造与维护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6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3-8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7

500101

铁道工程技术

3

3-8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宿费每年800元/生。 (辽价发[2003]15号)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学校实行无烟校园管理。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454711 62454722

学校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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