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二、报名及收费
(一)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参
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1号楼
101室)(8:30-11:30,13:30-16:00)。
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考生登陆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lnli.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24年3月4 日—2023年4月6 日。
(二)志愿结构
志愿表中设四个有序专业志愿栏,即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
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网址
考生可于2024年4月8 日-4月10 日,登陆我校网址查询资格审查信息(网址http://www.lnli.edu.cn)。
(四)缴费
1.考生报名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交费时间:2024年3月4 日—2024年4月6日。
2.考生缴费方式: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
3.退费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
4.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自己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1 日8:00-4月12 日20:00。如自己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打印并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
间和面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体检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空中乘务招考条件:1.身高:女生:164-173cm;男生:174-183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年龄建议在2004至2007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 以上,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三)报考民航运输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以专业体检测量净身高为准,请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报考)。
2.年龄建议在2004至2007年之间出生的考生。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及机场对员工年龄有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考生请慎重报考。
3.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2,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
5.面部表情自然,善于表达,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型腿,无“O”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四)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17-25周岁之间,女,身高162-173cm,男,身高173-185cm。
2.视力:双眼0.4 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五官端正,面部、颈部、手臂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疾病史,肝功能正常。
5.面部表情自然,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X”、“O”型腿。
(五)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18-25周岁,净身高:女163-173cm,男175-185cm;
2.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体态匀称、无纹身、无疤痕;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传染病、心脏病、无色盲、色弱等;
4.普通话标准,吐词清晰、善于表达等;
5.政审:政治可靠无前科,热爱客运服务工作,政治审查合格;
(六)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符合我校招考条件:
1.年龄在17-25周岁之间;女生身高155cm 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4 以上,无色盲、色弱;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及传染病。
说明:其他专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即可。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务管理
参照高考考务管理标准,按照《高等学校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技术 方案(第七版)》有关要求,由考务组负责组织开展考试,在制度、责任、管理、培训等方面到位的前提下实施。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3 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考核形式
1.高中生单招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计满分450分。
(2)面试: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运输服务专业需要面试,面试满分300分。
(3)体育加试: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加试,加试科目:100米、原地推实心球、立定三级跳远,总计满分300分。
2.中职生单招考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计满分450分。
(2)面试: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运输服务专业需要面试,面试满分300分。
(3)体育加试: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加试,加试科目:100米、原地推实心球、立定三级跳远,总计满分300分。
(三)说明
1.数学、语文两门课程考试内容在辽宁省2024年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
2.面试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专业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加试考试大纲。
六、招生录取办法及原则
学校根据笔试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休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一)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以面试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面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加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育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体育加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录取。若笔试考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其它专业录取办法:
笔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七、考试成绩查询、复核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及录取审核
(一)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考试成绩由教务处汇总 后,签字盖章送交招生就业处,并备份存档。由招生就业处在官网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官网登录报考平台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s://lnqg.网址未加载/enip/web
(二)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诉,对成绩进行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复核成绩电话:0411-66864899。
(三)招生就业处按照录取办法及原则,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监督下,进行预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查询网址:https://lnqg.网址未加载/enip/web
(五)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4 日-4月6 日 | 高中生、中职生单招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4月7 日 | 省招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
4月8 日-4月10 日 |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 |
4月111 日-4月12 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 |
4月13 日 | 考试 |
4月14 日-4月15 日 | 考生成绩查询、复核,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
4月16 日-4月19 日 | 预录取 |
4月19 日 | 考生查询预录取结果 |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得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我校按照辽宁省教育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加分列入文化课总成绩。
八、考生咨询、申诉及举报电话
招生就业处:0411-66864822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0411-66864802
九、学校招生宣传方式
学院通过官网、招生QQ群、微信、直播等进行线上宣传,招生简章送达生源学校等线下宣传方式;不以任何方式或与任何机构联合进行有偿招生。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注:以上所有的招生计划及招生安排等事项均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 0411-66864899 0411-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QQ咨询群:332664120网 址:http://www.lnli.edu.cn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港路288号 邮政编码:1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