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目的
1.文艺作品朗诵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自备朗诵作品,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艺术表现力及形象气质。
2.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的新闻传播力及形象气质。
3.选择命题演说
考试形式为面试。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单独考试。
目的在于检验考生思想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文艺作品朗诵
满分100分。
考生自备文艺作品,朗诵时间不少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2.新闻稿件播报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抽取稿件,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播报完毕。
3.选择命题演说
满分100分。
考生现场选择命题,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说完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