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自我介绍 简单的介绍自己,限时半分钟 20 分
即兴说话 现场抽取 2 个命题自选 1 个即兴说话,限时 1 分钟 80 分
作品朗读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 1 分钟 60 分
新闻播报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 1 分钟 60 分
新闻评述 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 1 分半钟 80 分
总分 300 分
注: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100科目分值 。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自我介绍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的个性化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不限,但不能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学校,不可以借助道具表演进行自我介绍。要求口齿清晰,语音标准,有交流感,限时半分钟。
(二)即兴说话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话题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 2 个命题自选 1 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语音准确清晰,表达自然流畅,限时 1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