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