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
美术学类:文化325分,专业192分;
设计学类:文化325分,专业192分;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397分,专业209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97分,专业228分;
表演:文化390分,专业223分;
服装表演:文化317分,专业207分;
舞蹈学类:文化277分,专业216分;
音乐学类:文化326分,专业224分;
其它类:文化347分。
2.高职高专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71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舞蹈学类、音乐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80分。
3.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